欢迎进入 重庆着急办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 官方网站!
热线电话:15023702326 / 023-68636800
6月25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科技部联合发出《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》,明确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(以下简称研发费用)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。
通知指出,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,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%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。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,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。
上述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。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,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。
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。三部门指出,此举目的在于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,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。据悉,此前我国仅允许境内研发费用进行税前加计扣除。
品质保证
着急办会计服务公司
用最专业的知识,三对一客服服务
专业实力
资深财税团队
专业会计服务,让您无后顾之忧
安全无忧
信息安全保密
客户信息保密,服务安全可靠
多元服务
社保托管,税务代办
财务规划和咨询等增值服务
15023702326
全国咨询热线
023-68636800
全国服务热线
8:00-24:00
周一至周日